他项权证,房产交易背后的隐形钥匙,忽略它可能让你钱房两空

最近朋友老张遇到件烦心事,看中了城西一套二手房,价格位置都合适,和卖家谈得也顺利,就在准备签合同付定金的前两天,他多了个心眼,拉着我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了档。这一查,果然查出了问题——这套房子的不动产登记簿上,明晃晃地挂着一个他项权利登记,权利人是某商业银行,债权数额高达150万。老张当场倒吸一口凉气,这房子原来背着这么高的银行抵押!卖家之前可是只字未提。他后怕地跟我说:“要不是查了这一下,我的首付款怕是打水漂了。”

这件事让我感慨,在房产这种大宗交易里,很多像老张一样的普通买家,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户型、价格、学区这些“看得见”的要素上,却很容易忽略像“他项权证”这样一个藏在后台、却握有生杀大权的“隐形角色”。今天,我们就来好好聊聊这张证,它到底是什么,为什么如此重要,以及我们普通人该如何应对。

简单来说,你可以把他项权证理解为房产“所有权”这把主钥匙之外,专门配发给债权人的一把“副钥匙”。当房主用房子向银行、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进行抵押时,法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,就会在房子的所有权上设立一个“他项权利”,并颁发权证作为凭证。这张证,不归房主保管,而是由抵押权人(比如银行)持有。它的存在,意味着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虽然还在房主名下,但其最重要的处分权(尤其是自由买卖的权利)已经受到了法律上的限制和约束。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,房子被“质押”了,他项权证就是那张“质押标签”。

从法律专业视角看,他项权证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抵押权人颁发的法定权利凭证,其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物权编。它公示的是抵押权这种担保物权的设立,遵循的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。也就是说,一旦登记颁发,就产生了对世的法律效力,所有人都应当尊重这项权利。即使你从房主手里买了房,如果这个“他项权利”没有涂销,抵押权人依然有权主张权利,甚至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这套房产来优先受偿。这就是为什么老张感到后怕——如果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房,付了钱,房子却因原房主的债务问题被银行追索,他将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,极有可能“房财两失”。

那么,我们普通人,无论是买房还是抵押自家房产,该如何与这张“隐形证书”打交道呢?我给你几条非常务实的建议。

如果你是买家,在看中任何一套二手房,尤其是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“笋盘”时,心里一定要敲响警钟。第一步,也是法律上称为“尽职调查”的关键一步,就是务必亲自或委托中介,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房屋的“不动产登记簿”。这个簿册会完整记载房屋的产权人、是否有查封、是否有抵押(即他项权利登记)等关键信息。查询费用很低,但能为你规避最大的风险。记住,绝不能仅凭卖家口头承诺“没有抵押”就轻信。第二步,如果查到有抵押,不要慌张,这在实际交易中很常见。关键是谈判与操作流程。你必须将“卖方自行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”作为合同生效和付款的核心前提。最安全的做法是,由卖方用自有资金解押,你甚至可以将部分房款以“资金监管”的方式,专项用于帮助其解押,但资金流向必须直接指向债权机构,并确保他项权证注销手续同步完成。要警惕卖方要求你用大额首付帮其解押,却挪作他用的风险。

如果你是房主,正在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(比如经营贷、消费贷),那你就是他项权证的“关联方”。你需要明白,从他项权证登记生效的那一刻起,你对房子的处分权就不再完整。在贷款还清前,你出售房产必须经过抵押权人(银行)的同意,并且出售所得价款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。一个常见的误区是,有些房主以为私下签个买卖合同、收个全款就把抵押房卖了,这会给买家和你自己都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。正确的流程是:要么自己先筹钱解押再卖(俗称“赎楼”),要么与买家、银行协商好,用买家的首付款来解押(即“转按揭”或“带押过户”的简化版),并确保所有环节在银行和登记部门监督下进行。现在很多城市推广的“带押过户”新政,正是为了解决这个交易痛点,让存在抵押的房产能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安全过户,这依赖于登记制度的创新和银行的配合。

最后,我想分享一个更值得深思的视角。他项权证,这张薄薄的证书,其实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缩影。它连接着个人、银行与法律,将看不见的“信用”和“债权”,固化在看得见的“房产”这一资产上。它既是一种限制,保障了金融安全;在规范操作下,也是一种赋能,让沉睡的房产资产能够流动起来,转化为支持我们创业、深造、改善生活的资金活水。理解它、尊重它、善用它,而非忽视或逃避它,才是我们在房产这件人生大事上,真正成熟和专业的标志。下次,当你在房产交易的文本海洋里航行时,请别忘了,花一点时间去寻找并看清这张“隐形地图”——它很可能决定了你这次航行的终点,是安全的港湾,还是风险的漩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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